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质保期外交通设施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维护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维护期间内经招标人确认维护金额达到合同签署金额,本项目维护时间自动终止。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其他要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根据《政双赢购彩平台 双赢彩票网页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要求,本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需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份额要求如下:1.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30%或以上;2.中小企业合同份额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达到该份额中的60%或者以上(即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分包总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18%或以上)。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以及分包意向声明佐证。分包意向声明中需明确分包情况,内容需包含分包的企业名称及各类型企业的分包份额,并且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同时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相应份额分包的,视为投标无效。②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00:00 至 2024年06月13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县分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具体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线、本项目不组织踏勘,各投标人自行踏勘。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东新乡河洲路33号(江西省千亿建筑科技产业园)中林大厦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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